依据成都市物业纠纷案件近几年趋势,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?
根据上列图表,可知,物业服务纠纷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,而成都市以武侯区人民法院居多。同时,物业服务员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的一审程序,且大多以裁定结案,为什么呢?主要是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涉及的数额较小,很多案件在法院立案后,通过法院组织调解后,双方基本能达成调解。但是我们从图表中看到,仍然后部分案件上诉到二审?那么作为物业服务公司,如何在日常物业服务中,保留好先行提供物业义务的证据,从而避免诉讼过程中发生无法提供的情况而尴尬就尤为重要。
一、现行法律规定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(2016年2月修改)第六十七条规定: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,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;逾期仍不交纳的,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
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六条:经书面催交,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,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,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根据上述规定,有以下方式催缴:
(1)书面催缴;(业主委员会督促、催缴函);
书面催缴中(尤其是业主委员会督促)内容上要注意的就是对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认可。以便于对日后诉讼提供证据。
(2)向法院诉讼。
二、物业公司为小区的业主提供哪些服务?
(1)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、养护和管理;
(2)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、日常维修、养护和管理;
(3)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,垃圾的收集、清运及雨、污水管道的疏通;
(4)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;
(5)车辆停放管理;
(6)公共秩序维护、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;
(7)装饰装修管理服务;
(8)物业档案资料管理。
三、向法院起诉准备什么材料?
1、民事起诉书;
2、《物业服务合同》(或者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》)
3、企业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;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;
5、授权委托书
6、相关证据材料(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履行了义务)
6.1 业主的身份信息(如身份证复印件等)
6.2 物业公司收入明细表
6.3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信息
6.4 保留好租户的身份信息,租户和业主承担连带责任。
6.5 物业公司员工工资花名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