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道放鞋柜、杂物,既影响邻里感情又违法!赶紧清理
关于楼道放鞋柜、杂物,
您也是这么想的吗?
我门口放个鞋柜咋啦!多方便!
电缆井反正那么空,正好放点东西。

电动自行车停楼道里安全点,出门也方便。
楼梯口我就堆点东西,过段时间就清掉...

......
但是!
这些想法大错特错!

一、楼道摆鞋柜、放杂物,影响邻里感情
黄女士和周先生是邻居,黄女士出入需要经过周先生门前。
最近,黄女士发现周先生购买了一个鞋柜放在走廊上,占了走廊近一半空间,还在门口拐角处摆放了一棵两米多高的幸福树盆景。
黄女士感觉出入很不方便,特别是有时候购买了大件物品,通行困难。
黄女士多次与周先生沟通。
周先生却说:“大家都把鞋柜、盆景摆在室外,并不影响通行。你如果买了大件物品,提前告诉我,我就把盆景挪到室内,等你好了,我再搬出来。”
为此,黄女士感到很郁闷。
楼道是大家共同的家
是公共区域
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

二、楼道摆鞋柜、放杂物,真的很危险
不安全
不健康
不美观
不文明


三、相关事例
近期,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某小区业主的举报,反映该小区业主存在用鞋柜“霸占”楼道的现象,不仅占用了公共空间,还影响楼道整体美观。

执法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在小区物业的带领下进行了实地查看。
该楼户型为两梯两户,电梯间有约4米的公共空间,业主利用自家门口到电梯门之间的空间放置了一个长约1米、宽约0.4米、高约2米的木质鞋柜。
鉴于当时两位业主均不在家,执法队员在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开具了《责令(限期)整改通知书》张贴在业主家门上,并致电告知其自行整改。
一周后,执法队员上门复查,发现鞋柜已被拆除,楼道回复了原貌。


四、侵占公共区域属违法行为
物业在此提醒,
在公共走廊摆放鞋柜等行为
可能触及的法律法规
一、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
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三款: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二、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: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禁止堆放物品、锁闭出口、设置障碍物。禁止圈占、遮挡消火栓,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,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。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: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请全体业户对房间外围进行自查,
清理楼道、管道井等位置的个人物品,
确保楼内消防安全。
当物业对您的杂物进行清理时,
万望配合!
消灭火患,人人有责!